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擎支撑作用,依据省人社厅(黑人社函〔2026〕77号)和(黑人社发〔2023〕30号)文件,现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和优化调整工作,请有意向申报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和需要优化调整的梯队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工作。
一、相关要求
(一)新建梯队
1.有意申报此新建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的带头人,请于3月30日前致电告知人事处。
2.按照有关要求已满足申请设立条件的新建梯队应在4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时前完成自主申报工作,各梯队主管部门填写《新建梯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二)优化调整梯队
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意愿征集工作,需调整梯队应在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1时前填写《人员调整汇总表》(附件4),并由梯队主管部门盖章。
二、申报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上报人事处(明德楼2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jsfzzx@163.com。
联系人:刘宏6842228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新建和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3.新建梯队信息汇总表
4.人员调整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